今年以来,连江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建立、完善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规范内部协作,找准法律监督发力点,推动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其间,该院印发了《福建省连江县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内部协作实施意见(试行)》。《实施意见》对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件开展行政处罚必要性审查的要点、刑事检察部门和行政检察部门工作分工、线索与文书流转程序及注意事项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有力推动形成内部一体协同履职的局面。
自全面开展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以来,该院针对作出不起诉决定但须给予行政处罚的情况,发出《检察意见书》38份。同时,针对发出《检察意见书》后行政机关未及时回复、未及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发出《检察建议书》9份,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依规对15人给予了行政处罚,有效避免了被不起诉人“不刑不罚”的问题,确保处罚到位。
(林丽铃)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