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爱国主义教育法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实施。12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新闻发布会,对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点工作进行全面解读。
为推动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提供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主任杨合庆表示,制定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传承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杨合庆表示,在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工作中,要注重把握鲜明政治导向,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这一当代中国爱国主义的根本政治属性和政治方向。要坚定文化自信,将爱国主义教育与传承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起来,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秉持开放包容的心态,在爱国主义教育中注重借鉴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防止民粹主义等干扰。要遵循爱国主义教育规律。爱国主义教育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在青少年、基础在学校教育,既要注重教育引导,又要注重实践养成,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推进,为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爱国主义教育法实施中应当把握、遵循这些规律。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网络内容建设
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载体,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责任义务。网信部门将如何指导监督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履行好相应职责?
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副局长唐磊表示,网信部门将进一步指导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网络内容建设,组织开展爱国主义相关重大主题、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等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爱国主义教育氛围。同时,持续加大对含有违反爱国主义教育法内容的网络信息的治理力度,进一步压实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切实将爱国主义教育相关法规制度要求落实到管网、办网、上网全过程中,积极营造天朗气清、生态良好,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空间。
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
青少年学生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群体,学校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国家将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明确了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表示,教育系统将落实法律规定,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将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学科和教材中。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挖掘各门学科中蕴含的爱国主义教育资源,有针对性地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教育,法治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
同时,把爱国主义教育内容融入各类社会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打造场馆育人精品项目、红色文化弘扬基地,指导学校精心设计校园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场馆里的思政课”“行走的思政课”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好“从小学党史 永远跟党走”“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等主题教育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推动各地各校结合地方实际和学校特色,创新活动手段,拓展活动内容,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系统性和亲和力、感染力。
此外,发挥学校与家庭联系紧密的独特优势,指导家长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把热爱祖国融入家庭教育,引导家长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教学活动,引导、鼓励未成年人参加爱国主义教育社会活动。
创造更丰富、更具吸引力的文化遗产资源旅游项目和产品
爱国主义教育法对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发掘历史文化遗产所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文化和旅游部政策法规司一级巡视员周久财介绍,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通过推动文物的活化利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弘扬,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发掘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爱国主义精神。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实施爱国主义教育法,持续推进革命文物等文物古迹、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红色资源的发掘与利用工作,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周久财表示,文化和旅游部门将支持革命纪念馆、博物馆、非遗馆利用数字化技术增强展示效果,结合“大思政课”优质资源建设推广工作,推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同时,发掘红色文化的时代内涵和精神价值,组织开展红色旅游相关品牌活动,推动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红色资源教育功能,凝聚奋斗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创造更丰富、更具吸引力的文化遗产资源旅游项目和产品,让旅游成为人们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激发爱国热情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