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5件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典型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恶意欠薪犯罪依法惩治的态度,多渠道追讨欠薪、全力追赃挽损的办案理念,以及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决心。
该批典型案例分别为柴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杜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某安建劳务公司、曾某某等5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苏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王某、高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案例一中,涉案人员恶意欠薪数额特别巨大、欠薪对象人数众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准确适用升格法定刑,做到当严则严;案例二中,对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线索,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调查核实,依法监督立案;案例三中,发现遗漏被欠薪者、遗漏犯罪主体等,依法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切实把握“捕”“诉”标准;案例四中,对于虽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但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法认定属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主体;案例五中,发现存在遗漏的被欠薪者,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追加被害人,切实维护被欠薪者合法权益。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入刑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立足司法办案,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立案监督等办案职责,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近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刚刚结束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指出,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农民增收举措,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为积极落实党中央有关“根治欠薪”的决策部署,我们不断协调完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协作机制,并连续五年通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办理情况,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应勇检察长指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践行人民至上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起的政治责任。作为国务院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的成员单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以宽严相济、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为抓手,着力推动解决“辛苦一整年,岁末讨薪难”问题,多元化拓展追缴欠薪渠道,督促欠薪企业和个人多方筹措资金、支付报酬,切实维护广大普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