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是篇大文章,产业项目是乡村振兴的根基,各县纪委监委要在产业项目责任落实、压力传导、督促推进上想办法、定举措、谋思路,切实把监督做实做细……”2023年年初,阿里地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在阿里地区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推进会上强调,阿里地区因地质条件差、路途遥远、施工期较短等原因,对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带来一定的困难。
自治区纪委十届三次全会强调,盯住乡村振兴政策扶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项目和环节加强监督,看住国家资产、集体财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阿里地区纪委监委将乡村振兴领域产业项目建设、资金支出作为开展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的突破口和落脚点,不断创新监督机制、细化监督举措、实践运用监督方式,以有力监督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推进。
“你们产业项目效益发挥怎么样?给群众分红了多少?”今年6月,阿里地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二十个盯”的要求,实践运用“室组地”联动监督模式,由地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与联系县纪委监委联合开展监督,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听取汇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地区160余个产业项目确权、经营主体、经营模式、监管单位、效益情况、分红情况逐一进行监督,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0余条。
阿里地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及时与地区乡村振兴局建立“双督促、双落实”工作机制,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督促,连续9个月跟踪督促产业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展不显、资金支出缓慢的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向县纪委监委下发工作提示,督促发挥监督职责。截至11月底,阿里地区实施的乡村振兴领域191个项目,已开工项目188个,开工率98.43%,较去年同期增长23.11%,已完工138个,完工率72.25%,较去年同期增长52.12%;全地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统筹整合资金共支出98500余万元,支出进度80.89%,较去年同期增长39.25%。
“纪检监察机关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让责任落地更快、压力传导更加到位、工作推进得到了质的提速。”地区乡村振兴局相关负责同志对“双督促、双落实”工作机制给出了较高评价。
今来以来,阿里地区纪委监委聚焦村级集体资产运营管理,紧盯基层干部在为民办实事过程中发生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严查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严肃查处了普兰县某专业合作社相关负责人将牲畜死亡理赔资金和产业收入用于个人日常支出等一批乡村振兴领域的微腐败问题。通过领导包案、挂牌督办等模式,查处乡村振兴领域腐败问题案件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下发督办函、工作提示各1份,监察建议书13份,督促行业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13项。
“这些问题的发生,严重啃食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严重阻碍了全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阿里地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收集意见建议,加大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现惩治力度,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所有农牧民群众。(陈文俊、次德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