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下午,全省见义勇为工作会议在长春召开,集中表彰10名“吉林省见义勇为标兵”,对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工作作出部署。
据悉,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开展见义勇为先进典型选树宣传表彰,有力推进见义勇为事业发展进步。各级见义勇为工作部门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健全完善各项保障制度,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有效提升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涌现了一批又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在社会上营造了弱者有人扶、难者有人助、危者有人救、遇犯罪有人斗的良好社会风尚。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将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发展见义勇为事业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健全制度机制,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要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典型选树表彰,加大典型事迹宣传,以榜样人物影响人、感召人、带动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着力营造倡导正义、追求高尚的社会风气。要落实关心关爱和优抚帮扶举措,让见义勇为人员和家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加强见义勇为基金建设管理使用,健全见义勇为权益保障机制,促进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高质量发展。
日前,省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组织开展“吉林省见义勇为标兵”评选表彰活动,经对各地推荐的14名候选对象认真考核、集中评审,评选出10名“吉林省见义勇为标兵”,并于12月26日进行集中表彰,传递正能量,进一步激发全社会见义勇为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见义勇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