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 贾鹏锋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为了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吉林省公安机关创新开展受立案“码上监督”工作。
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公安厅副厅长刘东柏先生,为大家介绍受立案“码上监督”这项工作的有关情况。共同出席发布会的还有省公安厅法制总队总队长华北先生,他们将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请各媒体对新闻发布会的内容给予充分关注和深入报道。
下面,首先请省公安厅副厅长刘东柏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刘东柏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党委大力实施“一二三四”吉林公安工作现代化发展战略,深化“警地融合”“警民融合”机制,畅通警民联系渠道,充分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解决基层治理问题。特别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以来,省公安厅锚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工作目标,着眼民生实事,深化成果转化,针对受立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注重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执法监督与问题纠治,创新开展受立案“码上监督”工作,经过近4个月的试点、试运行,今天,正式向社会发布。下面,我就有关情况向大家进行简要介绍。
一、站稳人民立场,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受立案监督模式。受立案是公安机关执法工作的源头,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和执法公信力。近年来,吉林省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部署,积极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受立案工作,省公安厅坚持问题导向,站稳人民立场,创新开展受立案“码上监督”工作,到公安机关上门报案的群众,可在报案后同步扫描张贴在公安机关基层所队的受立案“码上监督”二维码,登录吉林省公安机关受立案“码上监督”微信小程序填写已报案信息,公安机关将进行如实受立案和 “五个当场”落实情况自查,并将监督结果以短信形式反馈扫码群众,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将监督的“高清探头”架到群众利益的最前沿。
二、精心设计推动,强化综合保障,确保“码上监督”规范运行。一是基层所队全面覆盖,受立案监督无死角。采取“一所队一码”的形式,将受立案“码上监督”二维码连同公安机关受立案“五个当场”要求,以统一规格、统一式样张贴在全省公安机关969个派出所、125个县市区公安机关接报案大厅、接警区(室)显著位置。上门报案的群众只需通过微信扫一扫,自动识别被扫码所队,填写姓名、电话和已经上门报案等内容后,登记事项自动流转至内部监督程序。我们对下明确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劝阻、妨碍群众上门报案扫码登记,切实畅通群众上门报案监督渠道。二是专业审核逐条反馈,扫码登记必有回响。基层所队专门设立受立案“码上监督”管理员,原则上由法制员担任,负责协助上门报案的群众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扫码信息核查、流转、反馈。确立基层所队管理员初核——县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复核——市州法制部门监督的工作模式,针对已受理案件,重点核实“五个当场”执行情况;对于未受理的案件,重点核实报案回执出具情况以及不受理原因是否成立,对于发现的不如实受立案问题及时纠正。三是优化模式系统管理,切实提升工作质效。在“码上监督”工作基础上,建立受立案工作“日清周结月通报”模式,基层所队每日对本单位当日接收的全部警情受立案情况逐条梳理;市县两级法制部门对本地受立案工作情况开展“一周一总结”,指导基层所队规范受立案;市州公安局每月通报本地群众上门报案工作整体质效以及受立案“码上监督”整体态势;省厅对全省公安机关受立案“码上监督”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及时总结、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工作质效。
三、注重纠治并举,突出综合问效,切实发挥“码上监督”作用效能。受立案“码上监督”工作的开展,实现对不如实受立案问题的“查、纠、治、防”一体推进,将在推进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一是有助于畅通警民联系渠道。受立案“码上监督”工作能够使报案人第一时间了解掌握案件受理情况,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公安执法监督工作,帮助公安机关及时发现、解决群众反映突出强烈的执法问题,有助于畅通民意沟通和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二是有助于整治受立案突出问题。受立案“码上监督”工作进一步填补了过去对群众上门报案的监督盲区,有效延伸了对受立案工作的监督触角,及时发现整改个案问题。同时,通过对受立案“码上监督”工作发现问题的分析研判,精准查找共性问题和产生原因,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源头防范不如实受立案问题发生。三是有助于提升公安执法质效。受立案是公安机关履行执法职能的第一道工序,是事关公平正义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受立案“码上监督”工作,有助于从源头规范执法办案,帮助基层所队和广大民警进一步树牢法治思维,转变执法理念和方式方法,防范人情案、关系案等执法腐败问题,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
吉林省公安机关将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站稳人民立场,持续纠治有案不受、有案不立等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顽疾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请广大群众在上门报案时同步扫描受立案“码上监督”二维码,监督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助力公安机关提升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法治日报:请问省公安厅推行受立案“码上监督”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刘东柏
今年以来,省公安厅全面推行“警民融合”新机制,充分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在这一机制引领下,我们创新研发受立案“码上监督”功能模块,充分发动群众参与执法监督,帮助公安机关及时发现、纠治不如实受立案问题,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打击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吉林广播电视台:刚刚介绍了公安机关受立案“码上监督”的操作流程和功能特点,那么请问群众扫码进行受立案“码上监督”时,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华北
主要注意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受立案“码上监督”二维码非网上报案渠道,群众如遇紧急情况,应当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到公安机关报案;二是扫码人需为曾经到公安机关上门报案的特定对象,公安机关不对其他人员反馈受立案“码上监督”结果;三是对于扫码人虚构事实、谎报案情或诬陷他人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四是对于扫码人填写提交的材料,公安机关承诺予以保密,请大家放心扫码。
吉林日报:请问公安机关要求的群众上门报案“五个当场”是什么?
华北
按照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立案制度意见》要求,2018年,吉林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受立案工作的意见》。其中,省公安厅将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接待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要求,进一步拓展为“五个当场”,具体是指:群众到公安机关上门报案的,接报民警应当当场进行接报案登记、当场接受证据材料、当场出具接报案回执、当场告知查询办案进度方式、当场明示投诉举报监督渠道。落实“五个当场”要求,目的是全面规范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受立案问题的源头管控。在这里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对公安执法工作的监督,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