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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车检改革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

发布时间:2024-01-01 来源: 四川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机动车检验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解决好公共服务领域群众关注的“关键小事”,经国务院同意,近日,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优化车检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深化车检制度改革。

  推进简政放权,全面提升检验能力。此次改革将进一步优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制度,推行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压缩许可和技术评审时限,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和证书电子化,实现资质认定全流程网上办理。全面整合安检和环检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实现检验机构同时具备安全技术检验和排放检验能力,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在推进加快检验机构建设同时,综合评估检验机构数量、分布和检测能力,探索试点汽车4S店开展检验,提供维修、保养、车检一体化服务。

  创新服务举措,改进优化车检服务。此次改革围绕推进车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提出了系列优化车检服务新举措,减少排队等候时间,优化群众办事体验。调整优化检验周期,进一步优化调整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9座含9座以下,面包车除外)、摩托车检验周期。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3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并将原15年以后每半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年检验1次。对摩托车,将原10年内上线检验5次调整为检验2次(第6年、第10年),10年以后每年检验1次。此次调整后,非营运小客车、摩托车在10年内,只需要在第6年、第10年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期间每两年申领一次检验标志;超过10年的,每年上线检验1次。推进网上预约车检,积极推行互联网、手机APP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群众可以在交管“12123”APP网上预约车检地点和时间,方便群众“随到随检”。全面推进货车年审跨省通办,货车车主可通过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服务系统、道路运政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在全国范围内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审。优化车检服务流程,推行车检“交钥匙”便捷办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由检验机构工作人员一次性负责办结,提供高效快捷服务。规范窗口服务标准,推进车检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检测流程标准化,以标准促规范,以服务提品质,全面提升车检服务水平。

  坚持放管结合,强化检验监督管理。此次改革,围绕完善监管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提升检验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资质认定监督管理,采用现场观察、案卷审查等方式,加强对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技术评审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检验机构收费行为,加强检验机构收费行为监管,实行一次收费,严禁违规收费和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行为。提升环检服务水平,监督检验机构准确执行排放检验标准和技术规范,提升检验质量。严格违规检验责任追究,加强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依法严厉查处替检代检、只收费不检车、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检验机构与非法中介人员内外勾结招揽客源、违规检验,对检验机构有关人员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检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落实,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四部门将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组织部署,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加强对地方相关部门指导,切实抓好改革措施落地落实,推动改革取得惠民利企实效,更好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助力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四川省试行汽车品牌销售维修企业提供检验服务。在综合评估检验机构数量、分布和检测能力等基础上,先行在成都高新区、新津区、崇州市,广安,攀枝花等地,允许具备一类、二类维修资质的部分汽车品牌销售企业试点开展本品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检验,实现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维修、保养、检验一站式服务。在确保安全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允许试点企业使用举升式设备开展底盘检验,不强制要求建设试验车道、驻车坡道、侧滑检测仪、驻车制动拉力计等设施或设备。试点企业的检测设备、系统、人员等符合《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施细则》相关要求和准入条件的,可以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维修保养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不得兼任,保证检验公平公正。在《四川省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实施细则》出台前,按原规定执行。

  

  相关链接:【解读】关于优化私家车检验周期新措施政策解读


原文链接:http://gat.sc.gov.cn/scgat/c103407/2023/3/1/715afa2e736942acaf09b3f06ddb502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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