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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安厅举办第三期“学法用法讲堂”

发布时间:2024-01-01 来源: 贵州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12月29日,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贾利军主持召开公安厅第三期“学法用法讲堂”。厅法制局主要负责同志对《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意见》的制定出台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办案、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体现,对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执法司法标准进行了统一,形成了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醉驾刑事惩戒体系。

  会议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交警部门、法制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准确领会把握《意见》精神,切实抓好落实执行,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全面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制定完善执法指引和办案手册,为基层民警办案提供精准指导。要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对接,严格依法办案,全流程提升办案质效。要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准确把握醉驾刑事立案标准,强化执法监督,规范审批流程,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本次“学法用法讲堂”采用视频授课的方式开至基层派出所。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班子成员、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和交警部门、派出所除值班民警以外的全体民警共上一堂课。


原文链接:http://gat.guizhou.gov.cn/xxfb/gayw/202312/t20231230_834282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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