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群众监督 >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66号)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66号)

发布时间:2024-01-01 来源: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66号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21日第1次公安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王小洪

  2023年6月29日

   

  关于废止《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的决定

  公安部决定废止2005年8月18日发布实施的《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公安部令第79号)。

  本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原文链接:http://gat.xizang.gov.cn/zwgk_3249/zcfg_219/202307/t20230703_36406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