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光明 近日,一起由安徽省旌德县人民检察院以认购碳汇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得法院支持。这是该院探索建立“碳汇+检察”生态检察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
据悉,为解决在破坏森林资源等涉林案件中所面临的当地就地补植复绿条件弱、生态环境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损失尚未弥补、环境侵权人修复能力不足等生态修复难题,旌德县检察院探索建立了“碳汇+检察”生态检察机制。
在推行“碳汇+检察”办案过程中,旌德县检察院坚持当事人同意、法院支持、符合替代性修复条件且有碳汇测算报告的“三要素齐备”原则,严格把好案件适用“入口关”。案件当事人将用于认购碳汇的生态修复赔偿金缴纳至司法碳汇账户,账户由政府统筹管理,以种植、养殖补贴形式发放给生产经营效益好的企业或用于碳汇技术的升级改造,积极构建碳汇资源转化增值体系,促成本地碳汇交易基地形成。
目前,旌德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异地认购碳汇”公益诉讼模式,与长三角地区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