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白人’就得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才能当好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乡村振兴‘领跑员’。”在淮北市相南街道“法律明白人”培训会上,新当选的“法律明白人”认真谋划着今后如何履行好“法律明白人”职责,担起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重担。
9月1日,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近年来,淮北市全面深入开展全市“法律明白人”培育,以法治之力,培养出一支通晓政策、熟知法律、精于调解、善于普法(知政策、懂法律、能调解、擅普法)的基层法治宣传队伍。目前,全市共选拔出“法律明白人”2327名,每村(社区)均有5名以上“法律明白人”,且已颁发证书和徽章。
据介绍,淮北市以助推乡村振兴为出发点和着力点,以提升乡村法治建设水平和人民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开展选拔工作,从村“两委”干部、人民调解员、“五老”等人员中筛选出德高望重、熟悉法律知识、热心公益普法的志愿者,并经村、镇、县(区)、市四级主管部门严格把关后,再通过任前培训、登记备案,注册为淮北市“法律明白人”。建立四级培训制度,组织“法律明白人”参观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宣传基地,观看法治文艺演出、现场观摩人民调解、旁听庭审等,对全市“法律明白人”开展全覆盖、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育,切实提升其法治实践能力。
“你们这样闹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走,到调解室去,让调解员来理一理……”道口村“法律明白人”刘超将闹矛盾的双方引至调解室。淮北市善于利用“法律明白人”人熟、地熟、事熟三大优势,引导“法律明白人”主动参与到乡村治理中,积极协助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参与“法律七进”等法治实践活动,向基层群众宣讲与生产生活紧密联系的法律法规,当好群众身边的法律法规宣讲员、矛盾纠纷调解员、乡村振兴“领跑员”,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全市“法律明白人”共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13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56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800余人次。
如何真正发挥好“法律明白人”的作用?淮北市强化“法律明白人”动态管理,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不履职尽责、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及时予以清退,注销证书、收回徽章;及时吸纳热心普法事业、符合选任标准的干部群众加入“法律明白人”队伍;对积极开展工作,示范作用明显的“法律明白人”,通过开展全市“十佳法律明白人”评选等活动予以表彰,以增强“法律明白人”的使命感、荣誉感和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