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湖南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董岚传达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要提高站位,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心系“国之大者”“省之大计”,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全省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会议要求,要认真履职,充分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抓前端,治未病”,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诉源治理,推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加大司法保护力度,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柔性司法”作用,加强家事审判和未成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企业,进村社。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教育、司法、妇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完善。 会场 会议强调,要加强组织建设,更好发挥广大女干警作用。要以即将开展的院机关党委、妇委会换届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妇委会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妇委会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拓展活动载体,切实提升妇委会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加大对女干警的培养使用力度,加大对女干警综合素质培养,健全关怀制度,激发内生动力,号召广大女干警在推进全省法院工作现代化中展现新作为、担当新使命。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755/54/1324968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