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玫瑰为检徽绽放
——记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林丽丽
□记者 陈静 通讯员 李允君
她从检13余年,先后在案件管理中心、公诉科、第二检察部工作,脚踏实地,善于钻研,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过硬,注重自身政治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学习,逐步从书记员成长为一名独当一面的员额检察官。
她就是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林丽丽,先后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先进个人、莆田市三八红旗手等多项荣誉。
近年来,她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30余件,审查起诉案件540余件,出庭支持公诉600余次。长期在刑事经济检察条线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主办涉黑恶、案值金额在千万以上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刑事检察案件17件。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能担当作为、成绩突出,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如在办理林某某、邱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她能准确引导侦查机关调查取证,该案的《退回补充侦查提纲》获评莆田市检察机关优秀法律文书;主动出击,到闽侯监狱等地自行向案件关键证人、被害人取证,取得重大突破;突破疫情“壁垒”,远程支持公诉,该案系莆田首例采用“方舱”远程模式审理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实现保障被告人生命安全与刑事诉讼效率的有机统一。
在案件办理中,她不惧辛劳,尽职尽责。在张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下半身瘫痪、生活不能自理,为减少被告人的诉累,尽快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她远赴安徽异地出庭。“不放过每一个细节,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这是熟悉丽丽的同事对她的评价。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她积极投身基层法治建设,走进企业,提供一系列企业合规、知识产权保护、维权途径等具有检察特色的法律“订单式”服务。同时,推动知识产权领域首个检警联动示范岗的挂牌设立,发挥示范岗辐射引领作用,发动法律工作者积极参加联企益企活动,营造支持创新的良好氛围,积极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在担任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后,她发挥模范带头和传帮带作用,着力锤炼部门青年干警业务技能,充分调动团队成员的积极性,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检察部先后获评2023年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福建省反洗钱成绩突出集体、全市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市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