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三明市召开第三十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会前,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春亲切慰问受表彰对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隆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柳建忠主持会议,市人大副主任廖丽青、市政协副主席张炜琳,市法院院长陈枫、市检察院检察长董斌参加会议。表彰会上,市领导宣读了对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个人(群体)的表彰决定,向获表彰人员颁发奖励。团市委、市妇联领导分别宣读了授予部分见义勇为对象“三明青年五四奖章” “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的决定。
会议指出,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时代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各部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各地不断涌现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形成了全社会参与、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良好氛围,见义勇为模范、先进个人和群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践行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大力弘扬者,值得全市人民学习和崇敬。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推动新时代见义勇为事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和根本动力,持续开展见义勇为模范选树表彰活动,激发全社会明德惟馨、崇德向善的内生动力;要加强政策支持、优待帮扶和执法司法保障,建立帮扶保障长效机制,健全完善和优化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表彰奖励工作程序,让见义勇为英模在政治上有荣誉、精神上有褒奖、物质上有待遇、生活上有保障;要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正面引导,将见义勇为英雄事迹深度挖出来、生动讲出去,推动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的价值共识,使善行义举、正义正气在全社会得到最大回响;要健全见义勇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政法协调、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争取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形成人人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