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湖南高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2023年全省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朱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法院、省委相关工作要求,按照“讲政治、顾大局、精主业、强队伍”的工作总要求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把常态化扫黑除恶作为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大兴调查研究的实际行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要坚持依法严惩,加大对大要案的攻坚力度,重点关注申诉等相关情况,及时分析研判,提升办案质量,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坚持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做到程序公正、保障诉权、精准定性、公正量刑、不枉不纵,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依法做好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把“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紧密结合,持续推进“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为建设平安湖南、法治湖南作出更大贡献。要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持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贯彻活动,集中展示扫黑除恶成果,公布典型案例,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营造良好的氛围。 据悉,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以来,截至4月30日,全省法院涉黑恶案件一审结案率84.9%,二审结案率94.2%;排查发现涉黑恶线索219条,核查交办线索114条;发出司法建议159条,反馈率91.8%。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涉黑恶刑事涉财执行案件结案率97.83%,新收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53.27亿元,到位率9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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