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湖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由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叶晓颖主持,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牢记“坚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依法能动履职保障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更优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农业强国建设。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法治方式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依法严惩集资诈骗、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密切关注房地产、地方债等领域风险防范,加强政策引导、办案指导。突出防范金融风险,持续推动落实最高检“三号检察建议”,加大反洗钱力度,筑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惩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监督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等问题,全面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要紧紧围绕科技自立自强,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打好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组合拳”。 会议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为牵引,突出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让基层农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依法严惩侵害农村国有资产和集体财产安全、侵害农民权益的各类犯罪,通过司法办案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化“三农”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用心做实司法救助,防止因案返贫、因案致困。 会议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标本兼治,以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强化诉源治理,在办理涉企业、“三农”案件中,注重分析典型个案与类案,研判案件背后的治理问题,制发精准科学合理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积极推进公开听证、民事和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政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案释法讲好法治故事、增强农村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引导农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原文链接:https://www.hnzf.gov.cn/content/646745/57/122280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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