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责,做到不枉不纵、“罚当其错”,进一步助推基层社会治理效能提升。12月19日,我院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在潦河滨河西路段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此次增殖放流是非法捕捞人员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义务的替代性修复行动。 放流现场,非法捕捞人员将自费所购适合潦河流域生长、繁殖且符合环保生态要求的鱼苗投入潦河,从实处履行其渔业生态修复责任,弥补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 下一步,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合作,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以“刑事打击+生态修复+教育宣传”的检察工作模式,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助力生态环境修复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