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黎川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县有关要求及上级法院具体工作安排,坚持政治引领,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多措并举,不断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谋“全局”扫黑除恶工作下好“先手棋”。该院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实现常态化、实体化运作。及时出台了《黎川县人民法院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各部门责任要求,细化了任务分工,强化了工作落实,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并多次召开全院干警会、党组会、扫黑除恶常态化推进会、领导小组会,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上级法院有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的相关会议精神、文件,贯彻落实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 二、破“难点”涉黑恶案件审理稳扎稳打。今年以来,该院依法审理了全国扫黑办督办的8.23专案等10名被告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开设赌场、窝藏等罪一案。因受理人数较多、涉及罪名多,为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制定了庭审保障工作总预案及庭审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成立各项工作保障组,,保障开庭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法检两长出庭分别担任审判长和第一公诉人,合议庭审判人员以高超的庭审驾驭能力,娴熟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使庭审规范有序,平稳运行,现场秩序井然,被告人认罪悔罪,均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该案的审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三、盯“问题”助力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该院充分延伸审判职能,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同社会综合治理有机结合,对审理过程中发现六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及时从法律角度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全力做好社会乱象整治工作,助推行业领域治理,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今年以来,共制发司法建议5份,促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四、扩“影响”建立宣传报告工作制度。该院通过正面宣传,把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举措和工作成效及时传递到社会,营造扫黑除恶的良好氛围。对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均进行公开审判,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参与旁听,扩大打击效果,震慑黑恶势力犯罪行为,对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在法院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通过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扫黑除恶声势。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举报公告,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充分发动群众,鼓励群众踊跃举报涉黑恶案件线索,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中来。 黑恶必除,除恶务尽。下一步,黎川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涉黑恶案件的审判质效力度,加大与各部门的相互协作,加强与公安局、检察机关、司法局等的沟通合作,完善联动机制,联系制度。加大召开研讨会频率,研讨分析交流经营,信息互通,扩大线索排查的广度、深度、精度,实现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合力打击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形成齐心合力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