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效便民化解矛盾纠纷
——陇南礼县探索推行诉前调解“1+4+1”工作法
“我以为这次闹到法庭,肯定和对方变成仇人了,但真没想到经过镇综治中心的多次调解,事情就和谐解决了。”家住礼县永兴镇的杨某说。
近期,礼县永兴镇的杨某与张某因借款发生矛盾纠纷,杨某将张某起诉至盐官法庭,法庭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好友关系以及诉前调解的便民性,在征得双方同意后首先进行诉前调解。永兴镇综治中心接到案件后,工作人员多次同双方沟通调解,最终达成了还款协议。
这是礼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推行诉前调解“1+4+1”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今年来,礼县综治中心加强同县法院、司法局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了高效便民的诉前调解“1+4+1”工作法。
规范一个工作流程
礼县综治中心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进一步规范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对法庭分流推送给乡镇综治中心和特邀调解员的案件,由乡镇综治中心按照程序迅速开展诉前调解,对达成调解协议的引导当事人及时申请司法确认,对不同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功的,由乡镇综治中心及时反馈给法庭,由法庭按程序办理。县综治中心每周对各乡镇办理诉前调解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对诉前调解成功的统计存档,对调解不成功的跟踪督办,对重大的矛盾纠纷和重点案件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攻坚化解。
健全四个工作机制
建立法院、司法局调解力量和矛盾纠纷集中高发的部门、行业、领域调解力量在县综治中心随叫随到参与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县委政法委机关干部包抓指导乡镇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由每名政法委干部包抓2个乡镇,负责指导、协调、督促乡镇综治中心与法庭之间诉前案件推送、化解、反馈等具体诉调对接工作。建立在县委政法委统筹下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横纵联动工作机制,横向公检法司和平安礼县建设成员单位相互协调配合,纵向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法庭联动配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研判、调处、包抓、问责、回访机制,推动诉前调解工作高效运转。
创新一个工作方法
礼县委政法委指导县法院探索出诉前调解“1234”工作法,即建立“一套机制”,由单兵作战变为多部门协同发力;采取“两种形式”,线上、线下同步开展诉前调解;聚焦“三类纠纷”,即民事、商事、行政纠纷案件;分为“四个步骤”,让诉前调解更加高效便捷。县综治中心总牵头,全面发挥协调指导作用,加强诉源治理机制建设,推进调解力量“多元化”,指导督促乡镇综治中心全力攻坚化解法院推送的诉前调解案件,一大批诉前调解案件和矛盾纠纷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化解。
原文链接:https://www.gszfw.gov.cn/Show/37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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