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在新征程上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
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袁古洁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专章论述,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报告全面阐述了法治建设的地位作用、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宣示了我们党矢志不渝推进法治建设的坚定决心,是我们党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宣言,是我们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纲领性文献。踏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我们要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广东实际,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转化为一项项具体落实措施,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持续打造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为广东在新征程上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依照宪法法律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图为广东省最大的宪法全文雕塑墙。人民视觉供图
一、充分认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意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使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一)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发生伟大变革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①。在“四个全面”中,全面依法治国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新时代十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书写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同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密不可分。广东省地处“两个前沿”,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尤为重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把全面依法治省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重要位置,制定实施法治广东建设规划、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推动法治广东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进一步凸显。2020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时指出,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使法治成为经济特区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经济特区40年改革开放、创新发展积累的宝贵经验之一。历史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巩固和发展“中国之治”的重要保障。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我们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在治国理政中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作用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门部署,进一步丰富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生动体现,进一步深化了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的认识。
(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使命任务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明确,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法治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广东要在新征程上走在全国前列,必须在法治建设上走在前列,以高质量法治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国际竞争越来越体现为制度、规则、法律之争。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面临的风险挑战严峻复杂,迫切需要运用法律武器和法治方式应对挑战、防范风险、反制打压。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要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广东发展行稳致远。
二、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若干重要原则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新征程上,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把握推进新时代法治建设的若干重要原则,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一)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是我国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所以能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我们要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人民至上。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推进法治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坚持守正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借鉴国外法治有益成果,以新的理论和实践不断深化拓展,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四)坚持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回答并指导解决问题是理论的根本任务。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问、制约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深层次法治体制机制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进一步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使法治建设迈上新台阶。
(五)坚持系统观念。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各个法治环节贯通起来,把法律制度、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文化等各个法治要素整合起来,真正使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机融合、运行顺畅的系统工程。
(六)坚持服务大局。社会主义法治的各项事业,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大政方针来谋划、来推进。要胸怀“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这个总目标,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以法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力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三、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各项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党的二十大描绘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我们要在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一步一个脚印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付诸行动、见之于成效。
(一)强化立法引领,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新时代十年来,广东积极推动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省人大共通过174件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省政府出台政府规章122件,以高质量立法引领保障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上,广东将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以良法促善治、保善治。要进一步完善党领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推进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请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立法报送审议和风险防范的有关工作规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广东省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要加大“双区”和三大平台建设、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公共卫生、社会治理、涉外法治等重点领域立法和碳达峰碳中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安全等新兴领域立法力度,持续强化安全生产、农村供水、法律援助等民生领域立法,统筹立改废释,切实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要在立法过程中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好用好立法基层联系点,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群众参与立法渠道,使立法过程和立法工作成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二)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要求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这充分体现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新时代十年来,广东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努力将法治化营商环境打造成为核心竞争力。新征程上,广东将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重要位置,将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要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人民满意度的测评。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积极稳妥、科学合理下放行政处罚权。要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推进省域治理“一网统管”,继续全力推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上线应用,制定跨层级且通用于多执法领域的综合类行政执法数据全省统一标准,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广运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要完善与创新相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推行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
(三)深化政法改革,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刻揭示了司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近年来,广东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司法体制综合配套等政法改革任务,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持续提升。新征程上,广东将以更强定力、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深化政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优化执法司法权力配置,健全政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持续抓好《广东省刑事案件基本证据指引(试行)》贯彻实施。持续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深化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建立健全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机制,完善执法司法监督机制。加大食药环和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全力推进广东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进一步扩大跨部门办案协同成效。
(四)促进全民守法,不断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强调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新时代十年来,广东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新征程上,广东将一体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广东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不断夯实广东法治之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法治文化与广东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融合发展,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要建设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资源,推出更多法律服务举措,大力发展现代法律服务业,加快形成“政府+市场+公益”的法律服务资源供给格局。要依法加强社会治理,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法规制度,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提升依法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
注释:
①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载《求是》2021年第5期,第4页。
②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