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在昆明召开。
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精神,审议相关文件,部署我省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
会议指出,近年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各成员单位同频共振、紧密配合,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主动服务大局,案件查办更加坚定有力、协作配合更加规范有序、追逃防逃更加扎实有效,推动我省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全省反腐败斗争“全景图”,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更加精准把握云南反腐败斗争的阶段性特征、方位形势和变化趋势,持续增强信心决心和底气勇气,以清醒坚定的行动做好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落实。
会议要求,要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的判断与要求上来,准确把握党中央反腐败工作新要求,更好发挥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坚持同责共担、同频共振、同题共答,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反腐败协调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相关工作要求,准确把握新征程上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责定位,全面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自觉把党中央反腐败的主张意图、决策部署转化为具体的任务安排,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强大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腐败效能。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腐败,紧盯重点问题、重点对象、重点领域,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要深入推进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落实到反腐败工作全过程,推动反腐败斗争提质增效。要突出全链条全流程细化规范,严守安全底线,加强统筹管理,注重日常监管,提升涉案物品管理、处置工作质效。要变“单兵作战”为“集体攻坚”,打造反腐败斗争的“动车组”,强化“四战协同”,让惩治腐败的拳头捏得更紧、力量更强,努力推动我省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冯志礼主持会议并讲话,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刘非,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岳修虎,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应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光辉出席。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协作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作者:谢进 摄影:王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