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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发布时间:2024-01-06 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作者:佚名

  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 严明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

  2024年元旦、春节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正风肃纪的通知》精神,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公安厅纪检监察组会同自治区公安厅全面从严管党治警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持之以恒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强化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越到重要节点越要绷紧“作风之弦”,在坚守节点中夯实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抓好新征程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驰而不息纠治节日“四风”问题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抓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盯紧看牢、严防死守,决不留余地、决不搞变通,将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不断引向深入。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组织本单位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中央纪委办公厅、自治区纪委监委《通知》要求,将《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正风肃纪有关要求执行到位。公安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

  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公安部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等铁规禁令。严禁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培训和会议期间违规聚餐、不吃公款吃老板、不吃本级吃下级,以及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在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严禁年底巧立名目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和实物,坚决纠正餐饮浪费等铺张浪费问题;严禁以过节为名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券),严肃查处接受“电子红包”“快递送礼”等隐形变异问题;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要紧盯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纠治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调研扎堆、工作过度留痕、任务层层加码、多头重复要材料填报表、“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紧盯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风问题,及时发现和查处在维护社会稳定、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处置、执法办案、道路交通安全、民生保障、传染病防控、帮扶救助、政务服务和应急处突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紧盯加强值班值守,及时发现和查处警令不畅、擅离职守,以及瞒报、谎报、迟报、漏报重大紧急情况、重要敏感案事件等问题,推动各级公安机关找准群众所思所盼所忧,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对任性决策、敷衍塞责、冷横硬推、工作失职失责的严肃追责问责。

  通知要求,各级派驻公安纪检监察组和公安机关内设纪检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找准监督的切入点,跟进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推动中办、国办《通知》部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办公厅、自治区纪委监委《通知》要求,精准把握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四风”突出表现和易发多发岗位,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紧盯“关键少数”、重点场所、突出问题,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提醒谈话、发放提示函等方式,把常态化监督检查做实做细,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要发挥好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通过电话、网络和微信等方式,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第一时间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投诉。要坚持零容忍、严惩戒,对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顶风违纪违法行为,以及民警辅警酒驾醉驾问题,迅速核查处置,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节日“四风”问题,要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单位做深做实以案促改,问题突出的推动开展专项整治。要坚持纠建并举,把作风建设与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完善制度机制等贯通起来,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加强党性修养,破除特权思想,严格家风家教,带头勤俭文明过节,以优良作风展现新气象、彰显新作为。

  举报电话:(0951 ) 12388;举报网址:www.nxjjjc.gov.cn 。 

  


原文链接:http://gat.nx.gov.cn/xwzx/gayw/202401/t20240102_44044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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