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湖南高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深化诉源治理改革研究》第二次研讨会。会议总结前一阶段课题研究工作,听取与会同志意见建议,明确下一阶段课题研究工作重点。湖南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岚主持会议并讲话。郴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雨田,益阳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何文哲,中南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文曲等课题组成员及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场 会议要求,课题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站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开展课题研究。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最高法院工作要求,深学文件、吃透精神,确保课题研究正确的政治方向。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性,有序推进第三阶段课题研究工作。要加强统筹调度,细化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定课题提纲,分解写作责任,组建写作班子,抓紧开展第三阶段集中调研,认真撰写课题报告。要注重科学性,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实践,解决社会治理的大背景下诉源治理需要解决的难题,增强建议的可行性、方案的针对性,提升课题研究质量。要广泛研究国内和域外制度、文件和相关文献,突出成果转化,统筹好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为最高法院改革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会上,课题组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等作了详细汇报。课题组成员及与会同志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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