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安排部署,强力推动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近日,省司法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杨龙金带队赴衡阳市县市区开展调研。 杨龙金一行分别到衡阳县司法局西渡司法所、渣江司法所,南岳区司法局南岳司法所及衡东县司法局大浦司法所、荣桓司法所、吴集司法所现场督导,重点察看和了解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乡镇法治建设责任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及人员配备等情况。同时,在衡东县组织召开座谈会,衡阳市各县市区司法局负责人和衡东县17个司法所所长参会,围绕“抓基层、夯基础、强保障”和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 杨龙金对衡阳市及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他强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在县市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落实县市区司法局、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理清思路,巩固和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找准难题和短板,有的放矢,从政治建设、组织队伍、全面履职、规范管理、强化保障等方面下功夫,全面提升创建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分类指导。要按照辖区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工作任务情况,对司法所进行分类,采取分类施策、分级负责、分年度定目标任务的方式,切实加强督导调度,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方法,实现整体推进。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结合。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注重整合政策资源,融合基层政法单位优势,结合司法行政改革和职责要求,突出基础工作,加大投入,强化保障,切实加强司法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和队伍建设,严格考核验收标准,确保按时完成创建任务。同时,衡阳市要借助举办全省第三届旅游发展大会的契机,把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选准重点项目,精心打造,创造出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二级巡视员魏威,衡阳市司法局及相关县市区有关负责同志参与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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