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黄石港区检察院共同揭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标志着警检双方将进一步强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深化平安建设。
随后,长航公安黄石分局、黄石港区检察院联合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的干警们,同乘巡逻指挥艇,沿江而行,驶入黄冈市蕲春县长江河道横坝可采区,结合非法采矿案件办理中的痛点、难点,开展揭牌后首次联合巡检。
“前方正在进行作业的,是经过审批手续的合法采砂船,开采流程、数量、设备等,都需要符合许可规定,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在横坝可采区,长航公安黄冈派出所所长胡拥军和水政监察部门同志结合《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介绍了可采区采砂监管情况和合法采砂作业流程。
而后,在另一片水域中,普普通通的“运输船”停靠在水面上,如果不是练就了“火眼金睛”,几乎很难发现这是改装过的“隐形采砂船”。“为躲避执法部门的监管,采砂设备通常改装在船舱内部,从外观上很难看出来。”在非法采矿案件涉案船舶扣押点,公、检、法干警共同登上被扣押的非法采砂船,黄冈派出所所长胡拥军指着脚下的甲板,向大家详细解释了“隐形采砂船”的违法开采过程和监管过程中的难点。检察官薛青松提到,在黄石港区检察院今年承办的案件当中,此类“隐形采砂船”在短短40分钟内就能盗采江砂2600余吨。这种不加控制的非法开采,会直接影响长江整体生态环境。
办案民警也谈到了在侦办此类非法采砂案件中遇到的疑惑和难点,检察官、法官纷纷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各自的工作经验进行了业务解答,积极建言献策。
长航公安局黄石分局与黄石港区检察院、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作为长江鄂东段刑事司法力量,近年来在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犯罪方面不断强化协作配合,依托“侦协办”、联席会议等机制,推进案件办理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公益诉讼等工作。下一步公检法三方将进一步着力增强流域保护聚合效应,全面提升涉流域案件办理质效,共绘流域综合治理生态画卷。
稿件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