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佳,女,1985年11月出生,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四级高级法官。
“不好意思,这么晚才开始采访,白天真的太忙了。”去年年末的一天晚上,戴着细边眼镜、穿着白衬衫的何佳坐在放满材料的办公桌前,带着歉意对记者说道。
在随后的交谈中,记者记录了何佳从“法二代”成长为“大法官”的全过程。
从零散到系统
幼时何佳对于法官的理解比别人更深刻。“母亲也是一名法官,儿时的记忆里,她总是有办不完的案子,有时把我带到单位,我看到她坐在摞成小山一样的卷宗后面奋笔疾书,看到她耐心地做调解工作,有一回还把刚发下来的工资给了贫困老人。”忙碌又温暖,是何佳对法官职业的初印象。
成长的过程中,她越来越清晰地知道,她也要做一名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高考填报志愿时她毫不犹豫地写下了“法学”,接下了母亲守护公平正义、传递温暖的“接力棒”。
“大学培养了我的问题意识、研究思维,也是在那时,我决定读研,更深入地探究一些问题。”谈到在大学的学习时光,何佳眼里充满了回忆。正是这七年扎实的法学理论学习,为她后面的司法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理论到实践
走出学校,何佳作为选调生被安排到基层法院工作。起初,面对来打官司的老百姓,她有些手足无措,当看到老庭长用朴实的话语向当事人释法析理、疏导劝解时,何佳意识到法官不仅要抠法条、抠证据,更要把情理法相融合,这样才能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调入省高级人民法院后,何佳曾在民三庭从事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她注重在办案过程中体会和反思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运用。在一起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一审法院认为某外国公司已经两次向某中国公司支付汇率差额补偿款,双方形成了交易习惯,判决外国公司支付剩余补偿款。外国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主张仅支付两次补偿款,不构成交易习惯。二审中,何佳认为,两次支付行为难以认定构成交易习惯,应从合同法律关系来进行认定。她仔细梳理了双方所有往来邮件,得出双方就支付汇率差额补偿款已经形成了合意,该外国公司进行两次实际履行之后,又提出不再继续支付补偿款,系发出变更合同的要约,但中国公司没有承诺同意,因此不发生合同变更的效力,外国公司应继续履行支付汇率差额补偿款的合同义务。二审判决送达后,外国公司第一时间履行了给付义务,并通过代理律师向中国法院表达认可和敬意。中国公司收到款项后,也向法院寄来感谢信。
何佳始终认为,只有通过司法实践的磨炼才能不断加深对法律的理解,未来自己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从归纳到输出
多年来,何佳多次对下级法院进行授课培训、讲评发改案件中的典型案例,帮助法官进一步明确裁判思路,得到广泛好评。她针对审判实践中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十余篇论文在知名期刊发表或在国家、省级征文中获奖,去年作为省法院“审学研”驻院研究员,完成了“涉外民商事审判中条约适用问题”和“海上货物运输实际承运人责任问题”两项课题研究,课题成果转化的培训课程之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关于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建设”入选辽宁省“习近平法治思想十大精品课程”。
司法研究的优势在于植根于司法实践,何佳对记者说:“司法实践是源头活水,千变万化的社会生活催生丰富的案例资源,要从中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再通过办案加深对法律的理解,从而实现最佳办案效果。”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愈益明。一路走来,何佳努力用理论去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印证、升华理论,力求达到知行合一,笃行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