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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丰检察:非法捕鸟,把自己捕进“法网”

发布时间:2024-01-07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很多人以为捕鸟是再普通不过的小事,殊不知,非法捕鸟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可能触犯法律。信丰县一男子设了一个网,但是,他没有想到,自己用来捕鸟的陷阱,却成了网住他的“法网”。

  近日,为了防止鸟类“偷吃”,甲某某在信丰县安西镇自家鱼塘用两根竹篙非法架设捕鸟网一副。当地民警接到举报后,在该鱼塘发现捕鸟网上面网着3只鸟。经鉴定,甲某某非法狩猎的3只野生鸟类中2只为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灰喉山椒鸟,这两只灰喉山椒鸟合计价值为人民币600元。

  信丰县人民检察院以甲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向信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当庭作出判决:甲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

  检察官提醒: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珍禽珍兽或者其他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农民朋友保护农作物,采取驱鸟措施时,建议使用驱鸟带等生态友好型的驱鸟方式,更不可因为贪吃想过嘴瘾而设捕鸟网。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非法捕鸟不是小事,别让自己落入“法网”。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103/2024010354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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