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重视不够,对巡视、生态环保督察、审计监督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存在整改进度缓慢等问题……”日前,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委通报了2023年度全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文山市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单位。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向文山市委、市政府发出通知,并反馈问题清单。
“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要求文山市委、市政府深入分析根源,举一反三,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既要抓好具体问题的整改,又要对面上工作进行全面分析研判、自检自查,做到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提高一个、巩固一个。”文山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并要求基本合格单位向州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由州委主要领导对其党政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同时,要求基本合格单位党委(党组)扎实抓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工作,对整改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为进一步压实全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针对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文山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向8县(市)、70个州级部门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主要领导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该州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虚化淡化,流于形式”等5起作风不严不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坚决扛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树立工作成效由群众检验、工作业绩由群众评判的正确“政绩观”,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凝心聚力抓作风、转作风、正作风,积极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我们将及时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采取驻点监督、蹲点调研等方式,深入纠治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宽松软’、党组织‘一把手’当‘甩手掌柜’、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空对空’等问题,灵活运用‘零提示’、监督预警等方式,督促真改实改、堵塞漏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细落实、见行见效。”文山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王灵惠 梁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