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加入法治资讯网!

法治资讯网

网站首页

当前所在:首页 > 法治舆情 > 案件审理室 :以反面为镜鉴 以优秀为榜样

案件审理室 :以反面为镜鉴 以优秀为榜样

发布时间:2024-01-14 来源: 西藏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期,案件审理室、法规室联合开展教育整顿第三十八期暨主题教育第三十三期学习会议,传达学习学习通知的既定篇目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问题线索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内容,3名同志作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一要严作风、勇担责。要牢固树立纪律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力戒特权思想、力戒口大气粗;要向优秀典型看齐,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以严谨细致的态度,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二要敲警钟、守底线。要认真学习党纪国法,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要以身边人身边事的“活教材”为自己上好警示课,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做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三要强业务、把关口。要坚持原则、秉公执纪;要充分运用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培训、集体学习等载体,强化对纪法条规的理解、法法衔接的掌握,切实提升对案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审核把关的能力水平,充分发挥“关口”“出口”“窗口”的重要作用。(案件审理室 次旦央吉/责任编辑 雷艳茹)


原文链接:http://www.xzjjw.gov.cn/yw/109915.j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法制项目简介 本网招聘 本网概况 联系我们 会员服务 网站地图 免责声明 广告服务 投稿服务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法治资讯网 fz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3382908、010-56212745,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