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广西公安系统优秀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在南宁举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重要论述,特别是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正向激励和示范带动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公安民警辅警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杨维林出席表彰大会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区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辅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坚决扛起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促一方发展的政治责任,忠诚履职、顽强拼搏、无私奉献,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战胜了一个又一个挑战、涌现了一个又一个英模,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的幸福和安宁作出了突出贡献,此次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就是他们当中的突出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可歌可泣、感人至深、催人奋进,集中彰显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生动诠释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充分展现了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警察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会议要求,学习英模事迹、弘扬英模精神、彰显英模功绩,凝聚起全警开启新征程、奋进新时代的强大动力。要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不断增强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学习他们不惧危险、敢于牺牲的斗争精神,忠实履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守护人民幸福和安宁的神圣使命;学习他们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使命;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坚守正义的价值追求,切实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要求落到实处;学习他们清正廉洁、纪律严明的职业操守,着力锻造“四个铁一般”的高素质过硬铁军。
广西公安系统优秀单位、优秀警务人员表彰每5年开展一次,表彰对象为广西公安机关及中直驻桂公安单位的集体和个人。此次表彰,共评选出广西公安系统优秀单位100个,其中优秀公安局10个、优秀公安基层单位90个;评选出广西公安系统优秀警务工作人员498名,其中优秀人民警察298名,优秀警务辅助工作人员200名。
会议宣读了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表彰奖励命令和公安部、公安厅命名第三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等决定,厅领导为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颁奖。
会议以视频形式开到市、县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