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过赵旭的人,很难不印象深刻。他的个人标签太浓烈了,“五谷丰登”的身材,炉火纯青的专业,每一项单拎出来都是人群中最亮眼的存在。 “重罪”“重案”,是赵旭自2011年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毕业考入邵阳市检察院至今,形影不离的两个热词。12年办案,他将一腔法护天下的英雄主义融入仗剑正义的检察实践,在“重量级”案件磨砺中成长成熟,先后被评为湖南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邵阳市“政法英模”,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2023年12月,赵旭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 为“消失”的孩子讨公道 赵旭出庭支持公诉 “我的崽没了,死无全尸,你们要为我们老百姓主持公道啊!”2017年那天,受害人父亲的哭诉,赵旭终身难忘。 2016年12月21日下午,年仅7岁的小冬(化名)在家门口消失了。心急如焚的家人最终等来的,是孩子已于当晚被张某残忍杀害的消息。 头部、颈部连砍数刀,头部与躯体分离,被丢弃在杂草丛中。“这是父母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呀,多痛啊!”赵旭说,那几天晚上满脑子浮现的都是案发现场照片,他暗下决心“一定要为孩子讨回公道”。 案子办得很扎实,补充证据、排除疑点,出庭公诉举证质证都做了充足工作,但一审判决结果却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情节特别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主观恶性极深……”在全面分析案件的基础上,赵旭坚持对该案提出抗诉意见,并得到了湖南省检察院的全面支持。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张某死刑立即执行。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2020年十大典型案例(涉毒)。 笔者问赵旭,办了那么多重罪案件,心理是不是多少会受到影响?“把案子办好了,才能睡得踏实。”回想这些年的正邪交锋,他从不敢看那些血淋淋的图片,到就着方便面审查案卷,虽然有了“免疫力”,但依然会为被害人的遭遇流泪,在庭审现场发表公诉词的时候依然会情绪激动。 赵旭说,见惯了人性的恶,更感觉司法的善之宝贵,也更珍视自己手里的案卷,那是生命的重量、正义的分量! 20880多克毒品“现原形” 赵旭审查案卷 2023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粟某某、谢某某死刑。这个结果,凝结着湖南省两级检察机关对公平公正的不懈坚守。 2016年8月26日,粟某某、谢某某等十人贩卖、运输毒品案移送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分到了赵旭手上。 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涉案毒品数量巨大、涉案人员众多,证据审查极其困难。为了查清事实,赵旭埋首案卷,在交织的犯罪事实中抽丝剥茧,很快有了新的发现。粟某某2015年有一笔高达20880克麻古的重大运输毒品事实没有移送审查起诉,但在案证据显示其是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被人赃并获。 经审查,赵旭认为粟某某涉嫌运输毒品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依法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没有管辖权为由没有认定该笔事实,且全案量刑畸轻。 为依法从严打击毒品犯罪,湖南省检察院、邵阳市检察院接续抗诉,并远赴云南昆明自行补充侦查,协同当地检察机关,补充获取了部分重要证据,完善了证据链条。在湖南省、市两级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认定粟某某该笔运输毒品罪,并依法改判粟某某死刑,其余九名被告人均获改判加刑,最高改判死刑,最低加刑五年。 “刑事审判监督从来不是零和博弈,公平正义是大家一致的目标。”赵旭说这个案子让他切身感受到了检察的“刚”,那是检察人专业笃定和法治信仰的力量。 不是涉黑,不能凑数! 赵旭与团队讨论案情 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结号吹响,赵旭作为邵阳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工作组核心成员,承担了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和对基层检察院的指导工作。 黑与恶的法律界限如何把握,极其考验司法工作者的专业水平。降格放纵或拔高凑数,都会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为吃透党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确保黑恶案件精准定性,那段时间,他把自己泡在政策文件、法律制度堆里,“长”在办公椅上,反复看、反复琢磨。 很快,考验来了。2019年,他作为第一承办人提前介入张某某等人重大涉黑恶案件,办案中各方在案件是否认定涉黑问题上有较大分歧。是放松标准,还是依法办理?他选择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格依照法律标准提出了“不涉黑”的意见,最终被省检察院采纳。 “办案没有百分之九十九的正确,只有百分之百的准确。”对法律界定的“严防死守”,让赵旭成为扫黑除恶工作的“定海神针”。经他指导的新邵“3.2”、隆回“3.2”、新宁“10.22”等涉黑专案,均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案件。 采访过程中赵旭的电话响个不停,有基层检察人员征询他对案子的指导意见,也有公安机关跟他衔接补充侦查相关细节,他都耐心分析解答,思路清晰,意见明确。 于真相里倾注孤勇,在黑暗中掌灯前行,这是赵旭,也是千千万万重案检察官的内心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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