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工作效能日益凸显,2023年全市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618件……党的十八大以来,十堰市行政复议工作实现质的飞跃,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党建引领把方向 组织建设开新局
多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以及全面深化改革年度工作要点,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压实工作责任,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
坚持党的领导,提供制度保障。先后制定出台《十堰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违法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十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十堰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十堰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等工作流程,修订完善听证、和解调解、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明确行政复议应诉责任主体,规范案件受理和决定程序,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坚持党的领导,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结合十堰实际,我市提出“先过渡、再改革”的工作思路,于去年8月底在全市启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市上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将行政复议权集中到市、县两级政府。全市行政复议机关由原来的68家精简为10家,实现行政复议案件“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决定、统一送达”“一个窗口”办理,确保案件办理交接平稳有序过渡,开创“一级政府一个复议机关”新格局,实现行政复议新体制实体化运行。
2023年6月,《十堰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十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启动运行,建立“政府主导、检法协同、部门参与”的行政复议矛盾调处机制,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职能机构职责。全市现有10个行政复议机关、32名行政复议审查人员,初步建成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法律素养较高的行政复议队伍。
机制优化促公平 监督行政见实效
十堰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注重在案件受理、审理、办理和监督等工作环节优化机制,推动案件审理制度机制“长效”与“常效”有机统一,让行政复议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坚持优化机制。全市建立起查阅行政复议卷宗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申请人的阅卷权利,以及群众的知情权、话语权,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完善听证审查工作制度。对涉企复议案件、重大疑难复杂复议案件或可能引发社会风险等复议案件举行听证,让行政机关和群众面对面交流,以看得见、听得懂、说得出的方式参与复议。深入探索繁简分流案件办理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理,探索模式化审理、模板化结案,实现简易案件快审快结。构建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工作机制。积极打造“复议+调解”办案模式,综合运用复议调解、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调联动”方式,把调解、和解贯穿于复议案件审理的各环节,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细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程序和流程。制作行政复议申请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图,修改142类行政执法文书中行政复议告知渠道,构建起一套健全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
在机制保障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在纠正违法不当行政作为上狠抓落实。通过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通报等手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办结一案、纠正一片”。
复议为民解民忧 化解矛盾促和谐
十堰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复议为民,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优势,通过畅通受理渠道、搭建行政复议平台、延伸行政复议服务触角、推进信息化建设等举措,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开门办公理念,主动向社会公布全市10个行政复议机构的办公办案地址、联系电话和咨询受理方式,全面畅通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渠道,实现行政复议“一个窗口对外”。同时,依托基层司法所延伸行政复议触角,设立行政复议咨询服务点。积极推进“智慧复议”建设,进一步优化行政复议咨询服务。在无人律所、AI法律咨询系统开设行政复议咨询板块,为群众提供24小时行政复议咨询服务,全方位打通行政复议服务人民群众“最后一公里”。
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2021年,十堰市在全省率先制定《十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调解工作规则》,推行类型化、规范化、多元化调解方式,走在改革的前列。如今,从源头化解行政争议已经成为全市行政复议化解多种矛盾纠纷的有力手段。近年来,全市经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调解率逐年上升,2020年26.7%,2021年43.4%,2022年50%,行政复议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堰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面对新时期新使命,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全面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十堰建设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湖北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