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召开生态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介绍生态检察工作情况。据悉,2019年以来,该院重点办理赣江水环境保护、河道范围内乱搭乱建等涉水领域案件32件,清除赣江堤岸堆放的垃圾500余吨,拆除侵占赣江河道的建筑物、构筑物25处。 2020年5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南铁检察分院”)检察人员发现,南昌市东湖区扬子洲镇前洲村附近的赣江中支沿岸滩地有大量的工业固体废物,且有明显的油污渗漏,气味刺鼻,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据初步核查,南昌某劳务有限公司将约8吨工业固体废物由公司的实际经营者龚某雇请车辆偷偷运至该地点倾倒。经鉴定,这些工业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为防止污染扩散,南昌铁路运输两级检察机关紧急与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进行诉前磋商,督促其尽快开展应急转运工作,并建议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扬子洲镇政府对涉案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被污染场所进行修复。 收到检察建议后,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扬子洲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公司对倾倒的危险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对被污染场所进行修复。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将犯罪嫌疑人龚某等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线索移送给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立案侦查,由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终,龚某被判刑。 就在办理上述案件过程中,检察机关又发现扬子洲镇某村附近有两家砂厂非法侵占河道、洗砂污水直排赣江。省人民检察院对其立案,并将案件通报给省河长办,同时联合省水利厅对现场情况进行调查复核。之后,省人民检察院、省水利厅向南昌市水利部门下发对两家砂厂非法侵占河道岸线问题整改督办的通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检察院分别向东湖区水利局、东湖生态环境局、扬子洲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目前,两家砂厂已将侵占河道岸线的砂石全部清理干净,洗砂设备已全部拆除。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选作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第三批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