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辖区发生小汽车车窗被砸、车内物品被盗的案情后,我所成立了专案组,副所长曾志佳、民警陈伟铭在案发现场可用线索为零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暗访蹲守、寻迹觅踪等,查出了犯罪嫌疑人,破获辖区系列盗窃案。”6月26日,在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查苗派出所,该所所长李哲在召开案件回头分析会时,向记者介绍了该所侦破的系列盗窃案。
查苗派出所民警曾志佳和陈伟铭对侦破的系列盗窃案进行“回头看” 记者宋飞杰 摄
隔三差五
路边车辆车窗被砸财物丢失
今年年初,停放在白沙七坊辖区的小汽车,隔三差五发生车窗在晚上被砸、车内物品被盗案件。
“从第一起小汽车车窗被砸、车内物品被盗案发生后,我们就立马着手侦查。但在现场及被砸的车上,我们没有发现有价值的线索。”陈伟铭说,如果一辆车车窗玻璃被砸、车内物品被盗,可能是嫌疑人随机作案,但几辆车隔三差五在晚上被砸、车内物品被盗,那么很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有预谋作案。
“那段时间,辖区共有7辆小汽车的车内物品被盗,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如出一辙,都是把车窗玻璃砸碎后,盗取车内的香烟和白酒。”曾志佳说,被砸失窃的车辆都有一个奇怪的情况,就是车窗玻璃也不见了。
查苗派出所根据嫌疑人作案手法,经对案件研判分析后,认为这些砸车盗窃案,极有可能是一人单独作案。为此,该所成立专案组,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寻迹觅踪
民警从碎玻璃查出“肌肉男”
办案民警首先调取了被砸失窃车辆周边监控,这些车辆都是停泊在监控盲区,难以获取有价值的线索。而后,办案民警根据车内被盗的香烟和白酒着手,对辖区的商店进行走访,希望从销赃方面获取线索。办案民警经走访,却没有发现有人向商店出售过香烟或白酒。
“根据案发现场被盗车辆的车窗玻璃不翼而飞,以及在地上提取的玻璃残碎,我们判断嫌疑人是先砸车窗,后实施盗窃。”陈伟铭说,为了获取有价值的线索,专案组从车窗玻璃着手,以案发现场为中心,向四周展开地毯式搜寻,在一片杂草丛中找到了一块与其中一辆被盗车辆车窗型号相符的车窗玻璃碎片。
办案民警根据这块车窗玻璃判断,嫌疑人没有用坚硬物质击碎玻璃,很有可能是用拳头将玻璃击碎后实施盗窃。
就在民警紧锣密鼓办案时,嫌疑人似乎也觉察到了。之后,七坊辖区再没有发生过类似案件。
根据嫌疑人砸车窗玻璃实施盗窃,且将车窗玻璃丢弃在杂草丛中,以及嫌疑人在民警侦查期间停止作案等情况,专案组认为嫌疑人具有反侦查意识、作案手法老道,且了解警方的动向。专案组根据这些情况判断,嫌疑人的指向已比较明确,办案的思路更加清晰了。专案组缩小侦查范围,将目标放在辖区有盗窃前科的人员身上。
经对有盗窃前科的人员进行筛查、比对,周某某进入专案组视线。
“周某某没有正常工作,曾因3次盗窃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陈伟铭说,办案民警在侦查中发现,周某某平日除了自己在家健身之外,其余时间就是东游西逛。周某某肌肉发达,曾向朋友炫耀过其坚硬的拳头,被称为“肌肉男”。同时,办案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周某某近期喝的酒和抽的烟都比较高档。
打草惊蛇
嫌犯出售赃物被抓现形
虽然嫌疑人指向明确,但证据中不能缺少赃物。
“因周某某之前有3次盗窃经历,我们在与他打‘交道’的过程中,知道他的性格,他除了肌肉发达之外,嘴还很硬,是那种‘死磕到底’型的人。”曾志佳说。
为了进一步固定证据,专案组兵分两路,一路根据案发的时间段,重新对案发现场周边的视频重新比对,另一路以“打草惊蛇”方法,故意把警车停放在周某某家附近,引起周某某的注意,同时暗中派出民警守候在周某某家附近。
3月16日晚,蹲守在周某某家附近的民警发现,周某某带领一男子进入其家后,直接把房门关上。民警根据周某某这个动作,判定其有可能在出售赃物,于是悄悄守在周某某家门口。
没多久,当那名男子拎着物品出门时,办案民警直接迎上去,对这些物品进行检查。经检查,那名男子所拎的物品为香烟和白酒。同时,办案民警在周某某家中搜出3种不同品牌的6瓶白酒、3条高档香烟。
随后,民警将周某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并联系被砸车窗失盗的车主到派出所辨认。经车主辨认,民警从周某某家中的香烟和白酒,均为车主被盗的物品。
与此同时,开展视频比对的民警发现,在案发期间,周某某经常凌晨3时出现在案发路段,且来时两手空空,回时手里拎着物品。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周某某对自己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周某某交代,去年年底的时候,他发现停在路边的小汽车中,有的车内装有白酒和香烟,于是产生了偷这些白酒和香烟自用的想法。于是今年年初,周某某在夜深人静时,便流窜到街面上,在没有摄像头的地方,用手机照射停在路旁边的小汽车,发现车内有较高档的烟酒,就用拳头击碎小汽车车窗玻璃,盗取车内物品。盗窃得手后,为了防止被路人或车主发现,周某某就将击碎的车窗玻璃扔到周边的垃圾箱内,或者草丛中。
据统计,今年年初,周某某用同样的手法作案7次,砸毁的7块车窗玻璃及被盗的烟酒价值共计8000余元。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