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船舶执法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咨询服务机构:因船舶综合治理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船舶执法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咨询服务机构。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3月29日,报名地点为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1号南渡江大厦605室,要求及材料(密封装入档案袋)包括:1.报名申请书(无特定模板);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咨询服务机构(需提供机构简介、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明,范围相符);3.能提供了解船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船舶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制运转评估等工作学者或专家(需提供成员名单及个人简介或证书、擅长科目介绍);4.能够按既定时间配合开展工作,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需提供机构信用档案、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5.开展相关管理、评估等工作经验或近三年业绩表(需提供相关服务经验、案例);6.报价情况(需提供各项工作经费测算,明确具体支出项目明细)。
注: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咨询服务机构具体服务事项及要求
联系人:吴运权
13807657364
特此公告
中共海南省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附 件咨询服务机构具体服务事项及要求一、基本要求1. 依法登记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 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管制度完善;3. 团队人员、专家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逻辑思维能力,能够协助开展部门职能梳理分析和报告撰写等任务;4. 团队中成员了解船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船舶管理信息化建设,机制运转评估等工作;5. 具有完成购买服务内容的能力和条件,按既定时间配合开展工作,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6. 有服务政府部门开展相关管理、评估等文件制定经验单位优先考虑。二、服务内容1. 根据船舶执法监管统筹协调机制建立预期目标(切实防范应对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相关风险,强化各船舶执法监管单位之间的联勤联动,建立科学高效的船舶执法监管统筹协调机制),明确调研提纲,并协同研究小组通过调研职能部门、市县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形成全面的调研报告。(完成时间:2022年5月底前)2. 依法依职责梳理各部门船舶管理权力界限,研究监管缝隙填补措施,重点研究如何联动各部门船舶执法监管、研究如何通过现有技术手段实现信息智能化监管、研究如何防范化解联动机制风险隐患、研究如何建立长效评估机制检验评估联动效能(出台具体标准)。并按上述要点形成机制初稿。(完成时间:2022年7月底前)3. 参与研制试点运行方案(7月底前),选取船舶种类齐全、船舶管理任务重、船舶监管问题突出的2-3个市县开展试点先行,同步检验机制运作效能,评估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推广性,边试边完善。(完成时间:2022年9月底前)4. 总结试点经验成效并形成报告,形成船舶执法监管统筹协调机制,按程序报省委省领导批准后,形成工作文件在全省范围内印发实施,同时开展实行效能评估和测试,优化调整协调机制,最终建立长效的统筹协调机制。(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底前)三、工作模式按时间和方案节点协助研究小组开展具体工作。四、成果展示1.调研提纲和调研报告(5月底前);2.部门涉船职能权力、界限情况汇总,统筹协调机制初稿(7月底前);3.试点工作方案和检测评估标准(9月底前);4.海南自由贸易港船舶执法监管统筹协调机制(12月底前)。五、提供凭证1. 证明服务机构依法设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料;2. 团队成员名单及个人简介、擅长科目介绍;3. 服务机构自我介绍(含为政府提供相关服务经验、案例); 4. 报价情况(含各项工作经费测算,明确具体支出项目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