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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长宁县:“双向互查”推动风腐同查共治

发布时间:2024-01-20 来源: 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作者:佚名

  “经查,张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此前,宜宾市长宁县房产事务中心原主任张某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被“双开”,并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长宁县纪委监委针对典型案件开展专题剖析研讨。(何晨曦 摄)

  张某案正是长宁县纪委监委由风查腐的典型案例。去年,该县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反映张某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前往外地旅游。由于问题线索指向明确具体,可查性强,该县纪委监委随即按程序启动核查。

  办案人员从张某涉及的作风问题入手,在核实旅游安排是否真实、企业主是否属于管理服务对象的基础上,循线深挖,调查双方是否存在工作往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等问题。最终查实,张某除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利用职务之便,为管理服务对象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监管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涉嫌受贿犯罪。

  近年来,长宁县纪委监委以查办案件开路,建立风腐案件“双向互查”机制,既查处不正之风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又深挖细查腐败案件中的“四风”问题,深化系统施治、纠树并举,坚决斩断风腐一体、由风及腐的链条,不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不正之风是腐败滋生的温床,我们注重从作风案件中深挖腐败问题,并形成了常态化由风查腐的共识。”长宁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尹彬表示,该县纪委监委按照“一案双清”原则,在查处作风问题时,顺藤摸瓜,既对案件发生的缘由、关联人员、问题性质进行“清查”,又及时调取关于涉案人员的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审计统计等问题线索,进行“清查”,深入挖掘案件背后请托办事、谋取利益的问题。

  既由风查腐,也以案看风。长宁县纪委监委对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注重发现并查处可能与腐败问题相关联的作风问题,双向突破,一体治理。

  去年,长宁县纪委监委从反映该县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原副经理古某的腐败问题入手,不仅查实了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受贿。并按照“一案五核”原则,将酒驾醉驾、赌博敛财,违规吃喝、违规旅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步纳入腐败案件的审查调查,精准发现问题,从而查实古某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问题。

  针对古某案以案看风不是个例。长宁县纪委监委通过对近年来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发现大多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其中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尤为普遍。

  “纠治风腐一体问题,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华开林表示,该县以此为方向和着力点,持续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这个铁规矩、硬杠杠,“靶向治疗”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反复性顽固性问题,抓住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节点,强化暗访督查、专项监督方式,深化片区协作、提级监督手段,建立严管严治长效机制,不断清除“四风”问题滋生土壤。

  “长宁县老翁镇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殷某某,收受管理服务对象以辛苦费名义所送礼金3000元。殷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法所得予以收缴……”近日,长宁县纪委监委通报曝光几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警示广大党员干部时刻警惕由风变腐、风腐一体的风险和危害,持续释放风腐同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去年以来,长宁县纪委监委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件36人,查处风腐一体问题3件3人,下发典型通报6期,切实提升风腐一体纠治综合效能,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作者:何晨曦)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jdzj/2024/1/17/042e3d2fabc7483aa4880341e7874a4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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