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资金关乎村集体的利益,不容许任何人坐收坐支和侵占。经过这次整治,‘流落在外’的村集体资金已全部‘归位’,也为我们规范管理村组集体资金开了一剂良药。”在县委第六轮巡察督查工作座谈会上,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表示。
事情还得从镇沅县委第六轮巡察中,第二巡察组对振太镇党委及所属的19个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说起。
“你们组的集体资金有哪些?是怎么管理使用的?”在振太镇秀山村,巡察组组长与某村民小组组长交谈中问道。
“我们组的集体资金来源比较单一,主要有天然林停伐补助、公益林补助等转移性资金。平时我们使用集体资金都有记录,每一笔都清楚地记录在笔记本里……”
“前几天才完成了上届村民小组的账务移交,你看我手机上还有5000多元的转账记录和移交当天的照片。”
“这5000多元集体资金是直接转进你账户?”
“是的,直接转进我个人账户,组上平时的开支都是我支付的,钱用了以后我就记在这本书中,我没有违规使用过。”小组长说道。
村组资金不是由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管理吗?村“两委”及村民小组不是早就完成了换届选举,怎么到现在才进行财务移交?小组资金移交不是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公正、合法地进行移交吗?对于该小组资金的管理和账务移交“神”操作,巡察组不禁发出三个疑问。
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研究,决定将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并兵分四路对全镇19个村312个村民小组核查。
“这个组的资金每一笔都认真地记录着,但具体支付钱的是小组长媳妇。”“这个小组资金依然是小组长自己管理,坐收坐支的……”
通过查阅全镇19个村312个村民小组集体资金使用流水记录,与村“两委”班子、村民小组长谈话,走访687户农户后,巡察组发现振太镇仍有一部分村民小组换届至今未进行账务移交,有的甚至虚报集体资金存放于小组长个人手中,用于日常开支。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容小觑,容不得半点马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巡察组立即将该情况向县纪委监委汇报,经县委巡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将此问题线索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同时,要求振太镇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排查留存在个人手中的集体资金,将游离于监督之外的集体资金立即存回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账户,督促完成换届移交工作。目前,振太镇党委已督促19个村110个村民小组存回集体资金70万余元。
下一步,镇沅县纪委监委将针对村民小组财务管理不规范、财务未移交等问题,督促全县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并派出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同时,以村组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等为契机,强化对村组干部业务培训和纪法培训。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确保村级资金依规依纪依法规范管理。(李颖 李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