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能这么快得到解决,真要感谢法庭考虑到我姐姐的特殊情况,主动来到家里办案,感谢为群众办实事的人民法院。”日前,当事人王某丙向辽阳县人民法院刘二堡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为进一步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落实见效,辽阳县人民法院刘二堡人民法庭用巡回法庭的形式开展调解,让行动不便的群众在家也能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暖,让诉讼更加便民。
2023年9月2日,原告王某甲的母亲去世,同年10月28日,王某甲的父亲去世,其父母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未处理。
为明晰产权份额等相关问题,去年年底,王某甲来到刘二堡法庭咨询继承事宜,刘二堡法庭法官李广恩接待了王某甲,在了解案情后,知晓王某甲的父母系原配夫妻,婚后共生育四名子女,即王某甲、王某乙、王某丙、王某丁,其四名子女均是该房产的继承人,“如果你想单独继承该房产,兄弟姐妹要自动放弃才行……”李广恩将办理继承纠纷所需要的材料一次性告知了王某甲,并耐心细致地指导其如何准备材料至立案。
日前,法庭受理此案,王某甲告知法官,姐姐王某丙因患脑血栓导致下半身行动不便,常年居家无法外出,难以到庭。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益,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刘二堡法庭随即决定以巡回法庭的方式,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办案。
按照程序,诉前调解如期在王某丙家中开始,四位兄弟姐妹如数到场,工作人员与当事人一一核对了身份信息及所需证据材料,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予以解释。
在调解员的协调下,王某乙、王某丙、王某丁当场表示愿意放弃对涉案房产的继承权,同意由王某甲一人继承,至此四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到圆满解决,遗产继承纠纷也终于尘埃落定。
到当事人家中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