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的环境资源办案团队,实行‘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一体化履职,由2名员额检察官、2名检察官助理、1名司法警察组成,采取‘2+2+1’的组成模式,实行员额检察官负责制,突出特色专业特点。”
近日,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德才在与记者连线时表示,新宾县检察院已于1月10日成立全市首个环境资源办案团队,该团队以办理环资专业案件为核心,实行指定分案、随机轮案与类案集中办理相结合的方式,积累类案办理经验,制定相关办案规范,注重学习总结及“传帮带”,确保队伍的专业化、稳定性和经验传承。
新宾县是全国首批生态建设示范县,县域内自然资源极其丰沃,其中活林木总面积47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5.9%,是辽东山区最大的森林宝库。大小河流1751条,是全省重要的水源涵养地。
新宾县检察院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坚决准确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犯罪。据统计,2020年至2023年,新宾县检察院已成功办理环境资源领域批准逮捕案件57件,审查起诉案件16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8件。批准逮捕64人,提起公诉244人,追偿生态补偿金164598元;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建设生态修复补植复绿示范林基地3处,补植红松23242株。
为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推进“守护绿水·护佑青山”检察品牌建设,立足县域实际,新宾县检察院环境资源办案团队应运而生。
在工作中,环资办案团队将公益诉讼线索发现、评估提前至刑事检察工作最前端,在开展刑事检察提前介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的同时,同步收集固定刑事犯罪与公益诉讼证据,逐案研判应否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并通过向主管单位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和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等方式推动诉源治理。
该团队将优化完善相关部门协作机制,定期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同堂培训、案件研讨等方式,努力在同批同类案件中统一执法标准,全面提升办理环境资源案件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办案质效。办案团队还将探索推广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第三方评估、举报奖励等机制,鼓励、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环境资源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