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8日,峡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吉安市林业局原二级调研员简宗升贪污一案。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简宗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峡江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至2021年,被告人简宗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担任吉安市螺湖湾湿地公园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在苗木征收补偿及土方回填工程等事项中,通过虚套的方式骗取该工程建设指挥部公款共计人民币2997.728138万元,简宗升非法获利360万元和一辆价值30.091884万元的奥迪A4轿车。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简宗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简宗升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吉安市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吉安市螺湖湾湿地公园工程建设指挥部、吉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等单位100余名干部、职工旁听了庭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