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警历时六天、辗转广东省惠州市、云浮市、肇庆市、河源市多地2000多公里,与惠城区人民法院、云安区人民法院、高要区人民法院、龙川县人民法院,携手共织“执行铁网”,成功执结保全案件2件,执行案件2件,扣押被执行人车辆2辆,通过现场扣押被执行人涉案车辆4辆,促使被执行人现场履行,现金转账34万余元,执行到位金额近60万元。在当地法院的大力支持下,以雷霆手段震慑了该地区一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还款义务、恶意拖欠汽运公司货款的被执行人。 在执行高安市某某汽运有限公司诉被执行人刘某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保全案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某恶意逃避债务,将涉案重型挂车拆头去尾,将车头倒卖到云南省勐腊县,企图出境,将车厢倒卖给惠州市惠城区的二手车贩子,规避执行,性质恶劣。执行法警接案后迅速奔赴两地,成功将涉案车辆全部扣押到位,为汽运企业挽回了损失。 云浮市的李某某名下三辆抵押车辆,长期正常运营,有能力偿还抵押融资债务却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致使宜春市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高安市某某汽运有限公司、李某某之间的三角债长期无法清偿,造成两企业经营困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警立即制定执行方案,采取强制措施,在李某某的施工现场果断查封、扣押了李某某名下的三辆车辆。在云城区执行局的大力协助下,李某某决定当场转账,履行了34万余元的还款义务。 宜丰县某某汽运有限公司诉黄某某、骆某某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为规避执行,长期躲在危险地带施工作业,执行法警在龙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大力支持下,爬山涉水,克服重重困难,终于在一条很隐蔽的临时施工小道上成功扣押了该涉案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