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成都参加品酒会时发现山西某公司生产的青花酒外包装和我们的陶令酒外包装基本一致,但该外包装我们公司已经申请了专利,我们有什么途径可以解决?”某公司负责人苦恼地说。 案情回顾 2023年4月25日,彭泽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百名检察官进千企”活动走访企业时,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向挂点检察官反映,其在成都参加品酒会时发现,山西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花酒外包装和其公司的陶令酒酒瓶包装盒基本一致,侵犯其公司的知识产权。江西陶令酒业有限公司2002年11月28日成立,坐落于彭泽县上十岭,从事白酒制造行业。2022年1月9日,公司陶令酒的酒瓶包装盒申请外观设计型专利,2023年4月7日授权公告,专利号为:ZL2022300*****.3,专利名称:酒瓶包装盒。
彭泽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该院领导带领检察官先后两次陪同该企业负责人到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复沟通解决办法,同时建议该公司负责人以公司名义向侵权公司住所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并邮寄相关证据材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九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同步跟进。同年7月,山西省吕梁市知识产权局立案并受理了该公司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并邮寄送达《受理通知书》,同时要求该企业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通知书。同年9月,山西省吕梁市知识产权局对山西某酒业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责令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