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召开 张军强调
做实能动司法狠抓提质增效
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1月14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刚结束,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紧接着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的思路举措和重点任务,总结2023年法院工作,研究2024年主要任务,努力以能动司法做实提质增效,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
1月14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国家法官学院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一年来,全国法院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入开展主题教育,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提出“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的总体要求,推进形成审判理念、机制、体系、管理“四个现代化”的工作布局。审判理念现代化突出引领,审判机制现代化压实责任,审判体系现代化发挥效能,审判管理现代化做实保障,新时代新征程审判工作呈现良好态势,各项工作努力跟上、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的坚实步伐。
“以滚石上山的精神,克难奋进、久久为功。”会议强调,距离党和人民群众的更高要求、中国式现代化提出的更高标准,司法审判工作还有不小差距。必须眼睛向内找差距、自我革命谋对策,以理念上的“能动司法”和工作上的“提质增效”双管齐下、一体抓实。
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会议从6个方面对2024年法院工作作出安排——
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讲政治是第一位的要求。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要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在具体工作中,在典型案件审判、司法政策制定中做实“公正与效率”,在体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底气,以能动履职促进党的全面领导在党和国家工作各领域落到实处。
要始终与党中央对形势的重大判断同频共振,深刻把握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在法律框架内把握保护和惩治、宽和严、公正严明司法和善意文明司法之间的辩证关系,更好服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
要注重发挥司法政策作用,强化司法政策供给和运用的政治自觉,敏于对接其他政策,善于通过个案办理传递司法政策导向,实现司法政策与其他政策协同发力。
党的二十大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赋予人民法院更重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会议指出,要牢记“国之大者”,紧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履职尽责。
要以厚植党的执政根基为根本标准,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形势政策,把刑罚处罚与综合整治结合起来,促进国家长治久安。充分考虑“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等要求,用好破产重整、“活封活扣”等手段,促进重大风险“慢撒气、软着陆”。
要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实严格保护,依法敢用、善用惩罚性赔偿。“不仅受害者权益得以挽回,更要让侵权者付出更重代价。”
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法治环境,把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作为落实治罪与治理并重、促进企业合规经营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真心实意做到做实既“严管”又“厚爱”。
要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和公信力,依法履行平等保护、国民待遇等国际义务,用“东方经验”解开中外当事人心结,通过标杆性案例确立规则、讲好故事,提升涉外司法公信力和国际影响力。
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会议指出,要践行人民至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办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在管不管、是与非、宽或严等法官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内,秉持司法良知,融入敢于善于引领法治进步、助推时代发展、满足人民期盼、促进社会公众法治意识养成的时代内涵,作出恰当的选择、裁判。“须时刻牢记,裁判是否公正,‘感受’的主体只能是人民群众,而不是裁判者自己。”
要久久为功解决好人民群众的“难事”,扎实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能动用好法律和司法政策,切实解决好弱势群体、困难群众所急所盼,把工作做在平时,让人民群众时时感受到人民司法的暖心、稳心、安心。
要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深化落实,做好“公正与效率”和“民主与法治”更优结合的文章,让每一名人民陪审员都能在参与案件审判中发挥应有作用、独特优势。
解决审判工作质效总体不高和法官素质能力方面的突出问题,重在、难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关键在于从严规范、落实落细。会议强调,要加强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抓深抓实司法改革,全面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要坚持系统观念,树立“大管理观”,一体推进政治建设、案件管理、审判监督指导和全员考核,贯通审判管理与政务管理、队伍管理,贯通面的管理与点的整改,贯通上下级管理,把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在科学的审判管理中融为一体。
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动态管理,坚持以发展眼光抓管理、聚焦重点抓管理。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大裁判文书上网力度,妥善解决文书网使用效果不佳等问题,平衡好文书公开与当事人合法权利、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加强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更优更实为司法审判优质高效服务,为社会公众学法、专家学者科研、律师办案服务。落实最高法关于阅核工作的意见要求,突出阅核重点,因人而异、因案而异,把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要压紧压实管理责任、审判责任,强化“关键少数”责任,落实责任追究的要求,严肃查处“反管理”问题。“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要加强督办,指出问题、督促整改、问责追责,让院庭长知责、明责、尽责。”
要坚持数据思维,提升数据素养,增强数据意识和数据敏感性,以数据化信息化赋能审判管理,助力审判工作现代化。
司法体制改革任重道远。要始终坚定正确改革方向,不忘改革初衷,对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向前推进,结合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持续深化、系统落实。
审判工作质效好不好,关键看基层工作。会议指出,要做实强基固本,夯实审判工作发展根基。“始终把基层法院工作情况作为上级法院特别是高级法院、最高法院工作的一面镜子,始终把基础工作抓在手里、做在平时,以扎扎实实的基层基础确保审判工作现代化行稳致远。”
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党委领导、多元共治”下,积极推动、求真务实贯彻落实好“枫桥经验”纪念大会、全国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做实指导调解的法定职能,鼓励各地法院因地制宜探寻诉源治理特色模式,促推万人起诉率等指标广泛纳入平安建设考核,不断扩大诉源治理“朋友圈”。
要加强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建设,最高法直接联系,上级法院及各业务条线强化帮扶责任,基层法院“重自强”,共同解决诉讼服务供给、审判工作质效、干部队伍素质、基础设施保障等方面的薄弱环节。
要深化审判理论研究,坚定法治自信,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引进来、走出去相结合,把通过“法答网”等渠道汇集的审判实践中的问题作为理论研究的源头“富矿”,共同把这项事关审判工作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要做好司法宣传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增强宣传意识、媒体素养,注重“深”“活”兼具,善于用“有意思”的语言讲好“有意义”的道理,用“听得懂”的案例阐释“听得进”的法理。
实现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离不开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会议强调,要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到实处,把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要求落到实处,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要融合推进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政治要求、法的精神融入案件办理,把讲政治和讲法治统一起来。树立“大培训”的概念,大法官带头上讲台,与其他政法机关、行政机关等开展好同堂培训,促进执法司法理念协调、统一。
要做实严管厚爱,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抓实“三个规定”如实登记填报,一体做实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广大法官和司法人员清清爽爽、干干净净干事创业。
会议为王中明、次登颁发了荣誉天平纪念章,对2021-2022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最高法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邓修明主持会议并宣读表彰决定。最高法副院长陶凯元,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组长、最高法党组成员张荣顺,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杨临萍、贺小荣、沈亮、李勇,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王淑梅,各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最高法咨询委主任、副主任、秘书长,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法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最高法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在主会场参会。最高法各单位班子成员、主审法官,各高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视频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