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法院收案123.4万件、结案119.3万件;常态化扫黑除恶、行政审判、审判管理等15项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54个集体、121名个人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组织全员政治轮训,创办“中国式现代化湖南法院大讲堂”。积极践行“四下基层”,深入开展“走找想促”活动。 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主动向省委、省委政法委等请示报告124次。一体推进政治督察与审务督察。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努力实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15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服务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典型案例。 担当作为顾大局,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建设 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湖南。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198件1289人、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1.3万件2万人、毒品犯罪案件3927件6306人。稳妥审结非法集资等群体性案件1.4万件。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97件625人。 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审结破产案件841件,清理债务632亿元,49家企业获得新生。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光明重机案”入选全国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3万件、涉外案件487件、涉港澳台案件431件。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审结环资案件5475件,益阳、湘西州2件案例入选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交流案例。 精心保障民生司法权益。审结涉教育、医疗、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案件11.8万件。追回农民工工资5.8亿元。深化家事审判改革,衡阳县人民法院发出全国首份《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审结食品药品犯罪案件397件63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681.3万元。 推动健全社会治理体系。全省法院诉前调解纠纷40.1万起,湖南万人起诉率连续3年保持全国低位,岳阳楼区康王法庭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 依法履职精主业,切实抓好“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 做精刑事审判。刑事案件生效判决6.1万件8.8万人,一审服判息诉率88%。严格落实证据裁判规则,依法对11名公诉案件被告人和20名自诉案件被告人宣告无罪。 做强民商事审判。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56.5万件,服判息诉率89.5%。深化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85.7%。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商事案件调撤率36.9%。 做实行政审判。一审审结行政诉讼案件9447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993件。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98.4%。 做优立案执行。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办理网上立案51.8万件。全省法院执结案件39.3万件,执行到位率居全国第1位。 做细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审级监督功能,严防“程序空转”,省法院再审案件提审率上升7个百分点。 全面从严强队伍,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湖南法院铁军 加强组织建设。在全国法院率先建立法官员额“周转池”制度。 提升业务素能。举办全省法院院长培训班,线上线下、分级分类培训干警6万余人次。 持续正风肃纪。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省法院获评清廉湖南建设优秀单位。 夯实基层基础。推动80%以上的司法资源投入基层一线。放宽招考条件,缓解艰苦边远地区法院“招人难”。优化人民法庭布局,调整设立6个人民法庭,推进24个人民法庭项目建设。 自觉接受监督,始终确保司法权力正确规范运行(小标)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省法院认真办结代表建议28件、政协提案32件,办理代表委员和各民主党派等意见建议163条。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法律监督。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抗诉案件510件,改判、发回重审329件。 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12次,全省法院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660余场。聘请新一届省法院特约监督员40名。 2024年工作安排 坚持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能动履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环境资源审判功能。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推进诉源、访源治理。 坚持改革创新。树牢现代化审判理念。健全现代化审判体系。完善现代化审判机制。加强现代化审判管理。 坚持严管厚爱。认真落实“三个规定”。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坚持接受监督。认真执行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主动接受监督。深化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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