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 近日,在《全省民事检察“心贴心调解示范岗”“枫桥经验传承者”争创活动》评选中,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获评辽宁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调解示范岗。
工作中,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在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以案结事了人和为目标,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化解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2023年8月,浑南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辖区10个街道设立了“木兰为民实事岗”并与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了“联动联调”办案模式,为强化民事监督职能在保障民营经济、依法惩治虚假诉讼、拓展支持起诉案源、民事检察和解等领域的工作开展提供了新的“窗口”,目前,通过“联动联调”办案模式成功促成17件案件达成诉前调解协议,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
编辑:王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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