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近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诈骗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是一名无业人员,他穿着蓝色红领外套,冒充燃气公司的工作人员,流窜于大东区、沈河区、皇姑区、于洪区的老旧小区,专门找一些独居的老人,以安装燃气报警器为由进入到被害人家中,把在商店以65元的价格购买的燃气报警器,以700元左右的价格卖给被害人。同时,通过与被害人攀谈获取被害人信任,再以办理燃气卡、维修燃气管道、安装智能燃气表等借口诈骗被害人钱财。被害人事后向小区物业人员询问,才发现被骗,遂向公安机关报案。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据了解,陈某前科累累,劣迹斑斑,此前在锦州市也因为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诈骗被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现在他又辗转来到沈阳专门诈骗独居老人。沈阳市检察机关坚决打击各类养老诈骗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老年群体对诈骗等犯罪行为的防范意识,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编辑:王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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