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月子中心可能违反规定从事诊疗服务,是不是公益诉讼监督的线索呢?”日前,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收到志愿者提交的一条线索。 该院研判认为,违规从事诊疗服务属于药品安全公益诉讼监督的范畴。为此,该院立即会同区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排查,对辖区月子中心进行走访调查,重点调查月子中心的护理人员资质、药械管理与使用、消毒用品经营等问题。 调查发现,辖区部分月子中心存在开展侵入式盆底肌康复训练的行为,属于无资质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同时,还存在未执行医疗器械、消毒产品进货查验制度无法查明来源,超范围经营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为保障母婴健康,该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监督,并依法向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涉案月子中心经营中的不规范行为作出行政处理,并组织力量对辖区月子中心等母婴护理机构进行全面检查,规范母婴护理机构市场经营行为。 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主管部门在全部部署开展月子中心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各种非法行医的行为,督促3家月子中心完成整改,有力保障了母婴消费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