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平定人民法庭联合平定乡“365”调解室,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受害者当场拿到赔偿款,双方矛盾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李某因承包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雇请吴某修理水渠,2024年3月3日,吴某在修理水渠时不慎摔伤,经医院诊断为左侧髌骨下缘骨折、左膝关节软组织挫裂伤。吴某与李某对此次意外摔伤的赔偿未达成一致意见,吴某第一时间想到了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即平定乡“365”矛盾纠纷调解室,便向“365”调解室寻求帮助。 据了解,余江区近年来不断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实现区、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仅吴某所在的平定乡,就设立了16个“365”矛盾纠纷调解室,16个调解组织分布全乡,以退休干部为主调解员轮流坐班,倾听来访百姓声音。 吴某来到调解室后,调解员了解到纠纷来龙去脉之后,研判出双方争议主要是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的标准问题。因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专业性较强,调解员当即联系了平定人民法庭洪黎明法官共同参与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庭法官在事实基础上进行专业性的释法明理,让双方当事人很快都消除了争议;人民调解员则充分发挥其群众基础好、社会经验丰富的优势动之以情,李某跟吴某发生矛盾纠纷的怨气,最终消散在双方的握手言和之间。 近年来,余江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夯实法治基础,深刻理解和把握能动司法的内涵和要求,为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矛盾化解的桥头堡作用,切实增强人民法庭的多元解纷能力,整合多元解纷资源,为提升全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法院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