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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失”的水表安装费

发布时间:2024-03-28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我以为临时用一下没人发现,后面又补上就行了。”不久前,面对下发的处分决定书,楚雄彝族自治州南华县龙川镇大谷堆村委会庄房村民小组会计杨某某懊悔不已。

  此前,十四届南华县委第三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龙川镇大谷堆村党总支开展常规巡察。

  “走,我们去村里走走!”进驻第二天一大早,巡察组罗组长便召集组员走进村间院坝、深入田间地头。

  刚走进庄房村民小组,就遇到几名准备下地干活的村民。罗组长马上上前打招呼,“大爹,我们是巡察组的,村里有没有什么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

  “我们的水表安装费交了六七年了,到现在还没有来帮我们安装,一点音讯都没有……”李大爹答复道。

  巡察组又走访了几名村民,发现该小组大部分群众都交了这笔费用,大家对这笔资金的去向一直议论纷纷。

  “这笔钱交给了谁?项目为什么没有实施?既然项目没有实施,钱去哪了?”带着疑问,巡察组又继续走访了小组和村委会干部,到龙川镇相关站所深入了解相关情况。

  巡察组了解到,2016年7月,龙川镇规划在大谷堆村委会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当时要求水表费及安装费需由群众自筹,每户700元,由村民小组代收,但因后期政策变更,项目未能如期实施,而已经收取的费用就长期滞留在了小组干部手中。不止庄房小组,还有官庄、许家、山后等5个村民小组也存在同样问题,涉及资金共计10余万元,群众反映强烈。

  “该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可查性很强,建议按照‘巡纪联动、边巡边移’工作机制,及时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经巡察组集体研判并报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县纪委监委。

  南华县纪委监委及时对该问题线索进行了提级办理。

  当核查组找到庄房小组会计杨某某谈话时,他略显紧张。

  “当时,我们庄房小组先后有40户农户交了这笔水表安装费,共28000元,由于我们小组没有对公账户,这笔钱一直由我保管,其中20000元存在我的个人账户,有8000元是现金保管……”

  “在保管期间,你是否动用过这笔钱?”

  杨某某有些支支吾吾,“前几年,我媳妇住院做手术、娃娃开学,平时手头紧的时候,挪用过几次……我想着,跟银行借钱还要利息,跟亲戚借又要欠人情,这笔钱摆着也是摆着,就用了,但后面我都补上了。”

  经核查,在保管该笔资金的7年间,杨某某先后4次累计挪用该笔资金中的13082元供个人使用。2023年6月,杨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其余5个小组未发现挪用问题,已责令涉及该问题的6个村民小组在一周内将该笔资金连本带息退还给群众。同时,将向龙川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建议加强对村组干部的党纪法规教育和集体‘三资’监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日前,在县纪委监委的监督推动下,投资160多万元的大谷堆村农村人畜饮水提升改造项目得以实施,该村6个村民小组197户群众的饮水安全得到进一步的保障。(姚正芳)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325/1274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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