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能力,特别是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3月21日,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会同公安机关在祁东县开展重大犯罪案件庭审观摩及座谈交流活动。全省三级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及职务犯罪检察条线“领军人物”、办案骨干及衡阳市两级公安机关刑侦部门负责同志共计150余人参加。 全体人员集体观摩了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理的陈某某抢劫、故意杀人案二审庭审全过程。公诉机关指控,陈某于2006年在祁东县实施1次入户抢劫犯罪,并当场杀死2名被害人。一审判决宣判后,陈某某以其有罪供述系非法证据以及杀人行为系同案犯所为等理由提出上诉。二审庭审现场,检察机关通知了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并围绕新出示的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座谈会上,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分享了自己作为二审检察人员出席庭审的准备情况和出庭心得,并就庭审中的举证质证以及侦查人员出庭等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解答与回应,通过剖析一、二审案件庭审的主要区别,提出二审庭审应精准锁定和重点审查核心问题和关键点。 参加座谈会的公安干警结合侦查工作特点,从制定审讯方案、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如何运用审讯技巧、侦查人员出庭作证的注意事项等方面介绍工作经验和做法。与会检察人员针对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庭审讯问、询问技巧、庭审辩论注意事项、非法证据排除、二审庭审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如何应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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